泉州多地发布通告!不戴口罩致疫情传播,将追责
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调整
不少地区近日开展“全民戴口罩”行动
近日
晋江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鲤城
发布相关通告
一些地区在通告中提出
对因不佩戴口罩
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
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
鲤城
疫情防控千万条,戴好口罩第一条。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、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、最有效、最实用的措施。为切实阻断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流行,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“全民戴口罩”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全民参与“规范戴”
1.凡在鲤城辖区内工作、生活、学习、出差、旅行的所有人员,全部纳入“全民戴口罩”行动范围,全体人员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,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,当作日常生活的自觉行动。
2.按照“内外上下要分清,贴合盖住口鼻颌,调整压紧金属条,及时定期换口罩”要求,科学规范佩戴口罩,及时更换脏污、变形、损坏、异味的口罩,不在与他人交谈时取下口罩,不随意丢弃口罩。
二、重点场所“全程戴”
进入以下场所时“凡进必戴”:
1.医疗卫生机构、养老机构、学校、托幼和托育机构等。
2.商场和超市、农贸和集贸市场、餐饮场所、酒店旅馆、宗教场所、文体场馆、娱乐和休闲场所、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。
3.机关企事业单位办事大厅、人员密集的企业生产车间。
4.厢式电梯等狭小密闭场所。
5.人员密集的景区、露天广场、公园等室外场所。
6.飞机、高铁、火车、公交车、网约车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。
7.疫苗接种点、核酸采样点。
8.各类会议、培训、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场所。
三、重点人群“必须戴”
以下重点岗位、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“应戴尽戴”:
1.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、后勤保障人员。
2.进口冷链食品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、贮存、装卸、运输、经营、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。
3.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、分拣、运输、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。
4.商场和超市、农贸和集贸市场、餐饮场所、酒店旅馆、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、景区景点、文体场馆和场所、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、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,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。
四、其他要求
1.广大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,带头规范佩戴口罩,做好佩戴口罩的“践行者”“宣传员”“监督员”,积极动员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,养成随身携带口罩、出行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。
2.各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市场主体、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动员本单位人员、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“全民戴口罩”行动中来。
3.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,监督指导相关场所、重点人群佩戴口罩。
4.不遵守戴口罩相关规定,属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。凡未规范佩戴口罩不听劝阻进入公共场所,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。
科学防疫,人人有责。为了您和家人、朋友的健康,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,自觉规范佩戴口罩,共同守护健康家园!
晋江
科学规范佩戴口罩,是降低疫情传播风险、减少人群交叉感染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手段,是最简便、最实用、最有效的防控措施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,经研究,决定在全市开展“全民戴口罩”文明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自觉戴口罩
1.广大市民群众、外来人员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,要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,当作日常生活自觉行动,切实做到“应戴尽戴”“凡进必戴”“规范佩戴”。
2.按照“内外上下要分清,贴合盖住口鼻颌,调整压紧金属条,及时定期换口罩”要求,科学规范佩戴口罩,及时更换弄湿、弄脏、受污染的口罩,不在与他人交谈时取下口罩,不随意丢弃口罩。
二、全程戴口罩
3.进入农贸市场、商场超市、宾馆酒店、政务服务(便民服务)大厅、银行营业网点、餐饮服务、文体娱乐、交通车站、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,人员密集地方,以及乘坐出租车、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,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。
4.从事医护、运输、快递、外卖、餐饮、冷链等重点行业人员,以及免疫力较弱的老年人、儿童和慢性疾病患者,在从业期间和外出时务必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,有效降低疫情传播和感染风险。
三、带头戴口罩
5.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,带头规范佩戴口罩,并教育引导家人、同事和身边群众规范佩戴口罩。
6.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通过学生带动家长,推动形成自觉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氛围。
四、监督戴口罩
7.各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市场主体、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动员本单位人员、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“全民戴口罩”行动中来,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,标识清晰,定期做好消毒处置。
8.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,监督指导相关场所、重点人群佩戴口罩。
9.不遵守戴口罩相关规定,属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。凡未规范佩戴口罩不听劝阻进入公共场所,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。
口罩虽小,能显文明;戴上口罩,你我安心。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,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,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自觉规范佩戴口罩,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健康家园幸福安宁。
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2022年12月11日
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
科学规范佩戴口罩,是降低疫情传播风险、减少人群交叉感染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手段,是最简便、最实用、最有效的防控措施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,经研究,决定在全区开展“全民戴口罩”文明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自觉戴口罩
1.广大居民群众、企业员工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,要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,当作日常生活自觉行动,切实做到“应戴尽戴”“凡进必戴”“规范佩戴”。
2.按照“内外上下要分清,贴合盖住口鼻颌,调整压紧金属条,及时定期换口罩”要求,科学规范佩戴口罩,及时更换弄湿、弄脏、受污染的口罩,不在与他人交谈时取下口罩,不随意丢弃口罩。
二、全程戴口罩
3.进入农贸市场、商场超市、宾馆酒店、政务服务(便民服务)大厅、银行营业网点、餐饮服务、文体娱乐、交通车站、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,人员密集地方,以及乘坐出租车、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,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。
4.从事医护、运输、快递、外卖、餐饮、冷链等重点行业人员,以及免疫力较弱的老年人、儿童和慢性疾病患者,在从业期间和外出时务必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,有效降低疫情传播和感染风险。
三、带头戴口罩
5.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,带头规范佩戴口罩,并教育引导家人、同事和身边群众规范佩戴口罩。
6.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通过学生带动家长,推动形成自觉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氛围。
四、监督戴口罩
7.各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市场主体、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动员本单位人员、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“全民戴口罩”行动中来,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,标识清晰,定期做好消毒处置。
8.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,监督指导相关场所、重点人群佩戴口罩。
9.不遵守戴口罩相关规定,属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。凡未规范佩戴口罩不听劝阻进入公共场所,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。
口罩虽小,能显文明;戴上口罩,你我安心。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,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,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自觉规范佩戴口罩,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健康家园幸福安宁。
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
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
2022年12月12日